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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明第326节(2 / 2)


  《大明律》是朱元璋花了将近二十多年命文臣们反复修订,越看越满意,越看越觉得自己捣鼓出了一部“百世通法”,于是下令表示“凡我子孙,钦承朕命,毋作聪明,乱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

  一字不可改易!

  法考生狂喜.jpg

  就目前而言,《大明律》已经沿用了百来年,确实一个字都没改过,实属大明律法唯一指定教材!

  要是换成个普通小孩,文哥儿也不会忽悠人四岁就学《大明律》,这不是朱厚照有那么点过目不忘神技在身上吗!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读读律法又不是什么坏事,这么好使的龙脑壳,不多锻炼锻炼可惜了!

  绝对不是他王七岁在羡慕妒忌恨。

  文哥儿领着朱厚照找到了足足分了十本才写完的《大明律》。

  朱厚照神色震惊。

  这么多!

  这么多怎么看得完!

  眼看朱厚照马上要打退堂鼓,文哥儿不动声色地吹起了牛逼:“我跟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去顺天府学听过判语课啦。”

  为了表示自己没有撒谎,文哥儿还给朱厚照描述了一下当时的细节。

  比如王恕家孙子王显鸿,不知怎地非要把脑壳送给他当球踢,可惜了那大好的头颅!

  还有顺天府学的桃树能结出特别甜的桃子,他凭一己之力薅走了半树,给家里人和老师都分了!

  朱厚照听后很是不满:“没给孤!”

  文哥儿一脸无语地看着他:“你那时候都没出生,我怎么给你!”

  朱厚照:“…………”

  对哦,他没出生!

  当年王三岁这么厉害的吗!

  他朱三岁绝不认输!!!!

  作者有话说:

  群众:他骗你的

  朱三岁:不可能,小先生不可能骗我!

  文哥儿:愉快喝茶.jpg

  *

  更新!

  三天!只差区区三天!我们文崽就拥有区区六个月的连续全勤记录了!(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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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张蕴古被砍头:参考《贞观政要》

  【贞观五年,张蕴古为大理丞。相州人李好德素有风疾,言涉妖妄,诏令鞠其狱。蕴古言:“好德癫病有征,法不当坐。”太宗许将宽宥。蕴古密报其旨,仍引与博戏。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奏之。太宗大怒,令斩于东市。既而悔之,谓房玄龄曰:“公等食人之禄,须忧人之忧,事无巨细,咸当留意。今不问则不言,见事都不谏诤,何所辅弼?如蕴古身为法官,与囚博戏,漏泄朕言,此亦罪状甚重。若据常律,未至极刑。朕当时盛怒,即令处置。公等竟无一言,所司又不覆奏,遂即决之,岂是道理。”因诏曰:“凡有死刑,虽令即决,皆须五覆奏。”五覆奏,自蕴古始也。

  ……

  贞观五年,诏曰:“在京诸司,比来奏决死囚,虽云三覆,一日即了,都未暇审思,三奏何益?纵有追悔,又无所及。自今后,在京诸司奏决死囚,宜二日中五覆奏,天下诸州三覆奏。”又手诏敕曰:“比来有司断狱,多据律文,虽情在可矜而不敢违法,守文定罪,惑恐有冤。自今门下省复有据法合死,而情在可矜者,宜录状奏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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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凡我子孙,钦承朕命,毋作聪明,乱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非但不负朕垂训之意,而天地祖宗亦将孚佑于无穷矣。呜呼,其敬戒之哉!」

  出自《皇明祖训》

  朱元璋剁头剥皮一大片,觉得该杀的都杀完了,就拟定《皇明祖训》这部家法,并且告诫后人说【以後子孫做皇帝時,止守律與大誥,並不許用黥刺、腓、劓、閹割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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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朱:你们别跟我一样乱搞酷刑!

  《大明律》和《大诰》,老朱的得意之作!

  第275章

  大明律分为七篇最前面是名例律,后面是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拢共有四百六十条。

  名例律指的就是告诉你五刑的具体名目,并且按照身份等级、犯罪情节来决定刑罚的体例。

  简单来说就是皇亲国戚犯罪怎么办官员犯罪怎么办、军官犯罪怎么办、和尚道士犯罪怎么办等等。

  在大明这儿要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不可能的你有身份就等于有了护身符比如《名例律》里的五刑和十恶之后,紧接着的就是“八议”。

  所谓的八议就是这八种人犯罪咱要先讨论讨论怎么(减免)处罚。

  八议里头的第一议就是“议亲”皇帝的亲戚、皇后的亲戚等等皇亲国戚,底下人是不能擅自处置的,必须皇帝亲自点了头才能裁断。

  自家人断自家事哪有严惩的道理?就说让你给你亲舅舅审判,你能判他坐十年八年牢?要是两家没什么恩怨那肯定是不能的吧!